绿地香湖雅都、安高东方名邸、海上荟名都、信义嘉庭(18-1)、信义嘉庭(17-1)、嘉宝梦之缘景庭、鹏飞荟都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002JD0136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平城路951号2层201室 | ||
招标标段名称: | 绿地香湖雅都、安高东方名邸、海上荟名都、信义嘉庭(18-1)、信义嘉庭(17-1)、嘉宝梦之缘景庭、鹏飞荟都装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希望路28弄14号、崇福路398弄5号、双丁路69弄1号、翁家宅路89弄8号、复华路28弄7号、云屏路1028弄2号、宝安公路3636弄3号 | ||
工程概况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绿地香湖雅都、安高东方名邸、海上荟名都、信义嘉庭(18-1)、信义嘉庭(17-1)、嘉宝梦之缘景庭、鹏飞荟都装修工程,装修总建筑面积22231.12平方米,其中一室两厅2套、两室一厅17套、两室两厅94套、三室一厅132套、四室一厅23套,共计268套,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地面、天花板、厨房及卫生间装修,灯具配套,以及水电安装等 | ||
工程总投资: | 3002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636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24952737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 ||
投标条件 | |||
投标人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 | 资质条件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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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查询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在开标当日采集的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 | ||
业绩要求 | /(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 ||
其他要求 | 其他:/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清单_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否 | ||
投标人筛选(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 ■采用 1、筛选条件: ■投标人的信用要求:信用分≥79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分值均应≥该分值,信用分以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点前一个月的分值为准) ■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不超过0项的;(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通过交易平台承诺确认) 注:近两年是指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往前推算两年。 □行贿犯罪记录要求:_;(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通过交易平台承诺确认) □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信用分由系统自动比对,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用分为准;行政处罚和行贿犯罪记录要求由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承诺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不采用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 09:00:00到2020年07月28日 16:00: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吴婉珺 | 联系电话: | 59918496-832 |
公告备注: | 1.招标文件工本费在开标时以支付宝方式提交,开票信息请自行准备好后递交给现场经办人。 2.本项目图纸电子版已用WINRAR软件压缩后上传,投标人需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下载后需将原文件扩展名(.pdf)修改为“.rar”后解压缩。 3.疫情期间,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根据沪建招(2020)8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于开标时提供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注:近两年是指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往前推算两年)格式自拟,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未受到行政处罚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文的商务标投标人基本资料中。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14日 14:0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五楼开标室 | ||
投标保证金: | 49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元人民币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