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厂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飞联纺织)

企业名称:国资集团 发布时间:2021-02-03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

2102JD0063

标 段 号:B01

 

 

 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设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 高诗浥 (签名或执业章)

编 制 日 期 : 2021 年  2 月 2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3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 6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7 -

一. 总则...................................................................................................................... - 14 -

二. 招标文件............................................................................................................. - 18 -

三. 投标文件............................................................................................................. - 19 -

四. 投标...................................................................................................................... - 23 -

五. 开标...................................................................................................................... - 23 -

六. 评标...................................................................................................................... - 24 -

七. 定标、中标及合同授予.................................................................................... - 26 -

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8 -

九. 纪律和监督......................................................................................................... - 29 -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 32 -

一. 评标的依据......................................................................................................... - 33 -

二. 评标的保密......................................................................................................... - 33 -

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 33 -

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 36 -

五. 评标结果............................................................................................................. - 4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

第五章 设 计 技 术 要 求................................................................................................. 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9

 


 

标 公 告

现厂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已由  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以  关于申请现厂环境提升项目报建的报告(2021-第01号)  批准建设。目前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失败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为  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35840平方米,装修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建安费2100万元。建设周期为1095天。

2.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0号及72号、76号等。

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及审定修改、总体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审批修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专业分包设计等。含:建筑、装修、结构、拆除、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绿化景观、室外总体、沿街立面、指引标志、灯光和照明、建筑墙面广告标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专业全过程设计。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设计单位招标: ■设计方案招标□设计单位招标

是否采用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进行投标筛选:

□采用

(1) 筛选条件:

①投标人的信用要求:    /     ;

②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超过  /    项的;

③行贿犯罪记录要求:    /     ;

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四项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

(3) 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 年2月3日到 2021 年 2 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7:00—12:00,下午 12:00—19:00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在开标现场以支付宝方式提交,并将开票信息提交给招标代理。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 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zjw.sh.gov.cn/zjw/tzgg/index.html上发布(住建委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7.        其他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博乐路70号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

邮编:201899                                 邮    编:201899

联系人:陈祺                                 联 系 人:高诗浥

电话: 59525377                              电    话: 59918496-817  


  

 

 

 

 

 

 

 

                       第二章   标 人 须 知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1.2

项目(标段)名称

名称: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0号及72号、76号等


是否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

是否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是   □否

 2     

1.1.2

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

用地面积(m2)

 35840

建筑面积(m2)


总投资额

2500万元

建设地点

嘉定区博乐路70号、72号、76号等。

设计方案招标与设计单位招标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设计单位招标:

■设计方案招标□设计单位招标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

是否采用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

□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

 3     

1.1.2

招标人

名  称: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路70号

联系人:陈祺

电  话:59525377

 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

联系人:高诗浥

电  话:59918496-817

 5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筛选

(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采用

1.筛选条件:

① 投标人的信用要求:/;

② 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超过项的;

③ 行贿犯罪记录:/;

④ 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6     

1.4.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7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不接受

 8     

1.3.1

资金来源

□政府 %,■国有100 %,□集体 %,□私有 %,□外资 %,□其他 %

 9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90日历天

10  

3.2.1

投标文件要求

1.     商务标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2.     技术标(设计文本)6份,5份采用A3文本,

1份 采用A4文本;

■暗标,采用附件提供的统一封面(详见第六章附件13),不得采用硬封面

□明标,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3.     展示图板       ■无   □有幅;

4.     电子版文件     □无   ■有 1 份;

5.     设计模型       ■无   □有   比例尺1︰

6.     BIM模型     ■无   □有   个

投标文件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11  

3.5.1

投标保证金

□收取

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之前

地点:

■不收取

12  

1.8.1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自行踏勘

时间:年 月 日 时

组织集中地点:

13  

1.9.2

书面提问

截止时间:2021年 2  月  8  日10时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提交方式:

■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网招标平台提出问题。

£其他:

14  

1.9.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召开地点:                     

■不召开

15  

1.9.3

获取补充招标文件

自行关注并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网招标平台下载。

16  

4.2.1

投标(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 3  月 1 日 9时30分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

17  


开标人代表要求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要求:

■本单位工作人员

□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为准)或者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

5.1.3

5.1.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共同签署的有效联合体协议书。

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还需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本单位出具的证明;

(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查询、打印)原件;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共同签署的有效联合体协议书。

附注:

按沪建招[2019]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人代表当场不签署承诺书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及监管人员当场宣布检验结果,如投标人交验的证件不齐或不符合上述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18  

3.3

设计费投标报价

市场调节价

设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是 最高限价为 90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圆整)。

□否

19  

第三章1.2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简单打分法(当有效投标人>5人时,则采用百分制打分法)

□百分制打分法

20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21  

5.1.4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4.1.1款规定密封的。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2  

第三章3.1

否决投标条款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1条

1.否决性条款集中予以载明,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性条款,在评标中不予认可。

2.补充招标文件中增加或者删除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将修改后完整的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

23  


定标方式

□1.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采用定标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

■3.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名,不采用定标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

1.7.3

投标补偿标准

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予补偿

未中标人投标补偿:

□排序第2的投标人/万元;

排序第3的投标人/万元;

排序第的投标人/万元;

不向其余投标人支付补偿金。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均补偿0万元

24  


设计工期

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须在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

总体设计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核通过、招标人书面指令后30 天(日历天)内完成。

一期施工图设计必须在招标人书面指令后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

二期施工图设计必须在招标人书面指令后 45 天(日历天)内完成。

通常按阶段划分工期要求。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一次设计,分期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中标方无条件服从。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分期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做好项目的设计和配合等工作,同时中标方不得以项目周期长、分期分阶段实施造成成本增加等因素向招标方提出费用增加或索赔的要求。

2、本项目设计费待项目竣工结算后以审定的工程费用结合中标方实际工作量对设计费进行调整,最终以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为准并执行。

 

1.1 工程说明

1.1.1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设计标段进行招标。

1.1.2 工程概况

招标人详见前附表第3项。

招标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第4项。

工程名称:  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嘉定区博乐路70号、72号、76号等。

项目用地性质:□居住用地□教育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其他

用地面积: 35840 ㎡

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

总投资额: 2500 万元

1.1.3 本次建设工程招标采用    设计方案招标     。

 

1.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通过对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的评审,确定设计中标人。中标人将承担本工程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拆除、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弱电、绿化景观、室外总体等全过程设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装饰、弱电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沿街立面、指引标志、灯光和照明设计、建筑墙面广告标识设计等 专业工程设计。

内容: 涵盖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总体设计(含概算编制)、优化总体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 。

1.3 资金来源

1.3.1 招标人的建设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

1.3.2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人资格要求

1.4.1 合格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6项所要求的相应规定。

1.4.2  境外设计单位承担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建设单位负责对合作设计的外方企业是否具有设计能力进行资格预审。

1.4.3 当前附表第7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授权牵头人或代表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2)      由同一专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其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4 采用投标人筛选时,招标人将依据招标公告中明确的筛选条件,即投标人的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明列的不合格单位名单)等,符合条件的发送招标文件,不符合条件则不发送招标文件。 

1.4.5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5 语言文字

1.5.1 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应采用中文,若出现必须采用其他文字的情况,应同时以中文表述,当两种文字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所述含义为准。

1.6 计量单位

1.6.1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投标费用

1.7.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除招标人对未中标人按本文件规定补偿外,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7.2 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招标人不予设计补偿。

1.7.3 未中标人的设计补偿,详见前附表第23项。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若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或者投标设计方案被评标委员会确认严重偏离设计任务数要求,可适当降低补偿或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评委会确定。

1.7.4 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所获补偿金可能发生的任何税金由投标人自理。

1.8 踏勘现场

1.8.1 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的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概不负责。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1.9.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内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0 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

1.10.1 投标设计方案的设计构思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1.10.2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设计中标方案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1.10.3 招标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若在事先征得未中标的投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了使用费后,可以部分采用该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方案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改和澄清,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

第六章   附件(格式附件及政府部门相关批复)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异议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获取书面澄清时间前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2.3 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4 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补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2.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包括:设计文本、展示图板(如有)、电子版文件(如有)、建筑模型(如有)等】二部分组成。

3.1.2 商务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

(2)       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

(3)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

(4)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

(5)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9);

(6)       工程设计费报价及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5、6)

(7)       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适用于百分制打分法)

3.1.3 技术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采用A3文本,采用暗标)

(1)       设计说明:

①  设计依据、方案总体构思、设计方案说明(总平面设计说明等)

结构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给水排水设计说明、消防设计说明等;注意: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设计说明。

②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2.8款);

③  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4);

④  设计周期:分为  方案设计、总体设计、施工图设计  阶段列出设计周期(日历天);

⑤  设计费报价:列出本投标须知“第2条”所规定招标范围的设计费总价及计算标准和依据,工程设计费计算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5),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6)。采用设计总包方式(含各专业工程报价如:建筑装饰、结构设计、拆除、消防、建筑智能化、绿化景观、风景园林、室外总体、沿街立面、指引标志、灯光和照明设计、建筑墙面广告标识设计等内容)。

⑥  设计任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现场配合、施工服务、竣工配合等服务承诺及主要措施。

⑦其他。

(2)       设计方案图纸

提供的图纸应满足方案设计深度,同时不少于以下内容的图纸:

①平面图;

②设计分析图纸:功能分析图、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沿街立面、指引标志图、灯光和照明图、建筑墙面广告标识图等;

③单体建筑各层(含地下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如有);

④主要建筑户型平面图(如有);

⑤设计效果图:■总体规划鸟瞰图  □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  其他:          ;

3.1.4 展示图版、电子版文件、设计模型等要求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3.1.5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若为暗标,不得采用图签具名或带有单位、人员、业绩等任何可辩识名称、标志、标记。

3.1.6 技术标书设计说明部分尽量采用双面印制,设计效果图数量应按照第二章3.1.1款对效果图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人不得增加数量。

3.1.7 技术标书深度达到第五章 七、投标方案深度要求。

3.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2.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第10项。

3.2.2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的投标函和投标承诺书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章,投标函还须加盖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注册章。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方案设计及审定修改、优化方案设计、总体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审批修改、优化总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优化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包含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专业分包设计等费用。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装修设计、结构设计、拆除、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弱电智能化、绿化景观、室外总体、沿街立面、指引标志、灯光和照明设计、建筑墙面广告标识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3.3.2 本次投标报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招标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中标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设计费用。

3.3.3 由中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均应包括在其提交的投标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3.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3.5 设计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3.3.6 各投标单位对自行踏勘现场后所报的价格负责。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服务周期等为由向招标方提出增加费用或补偿的申请。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之前,须交纳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自拒绝延长之日起5日内,由招标人出具证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2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提供虚假、无效票函的,评标委员会应视其为不响应招标而被拒绝,否决其投标。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5.4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4.1.1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展示图板(如有)、电子版文件分别包装、密封,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装正面注明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展示图板、电子版文件字样。

4.1.2 未按本须知第4.1.1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截止日期

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指定地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2 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1 开标

5.1.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5.1.2 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要求:

(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5.1.3 开标会必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1)  由招标人核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2)  应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3)  按投标后到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4)  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结束时,校对本单位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5)  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的,开标后,应立即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处理,标书编号作为机密件妥善保管。

5.1.4 无效标拒收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密封的;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的。

5.1.5 投标人对开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答复,并将异议和答复的内容记录在案,经当事人签署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不少于7人。

6.1.2 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以项目所对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为主,合理分配各专业专家比例。专家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6.1.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提交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审和比较。

6.1.5 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是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6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形成书面决议:

  (1)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3)招标人对评标办法中所载事项的争议内容的释疑,且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1.7 决议应当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后,应当在定标前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2)开标记录;

(3)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4)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

(5)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

7.2 招标人定标

7.2.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后,招标人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第 23 项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7.2.2 采用复核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是否能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并要求中标候选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澄清或者投标文件澄清后被证明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将确定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7.2.3 不采用复核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3 中标结果公告

7.3.1 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下:

(1)中标人名称;

(2)中标价;

(3)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

(4)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中标通知书

7.4.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投标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4.2 招标人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转包。对个别特殊专业项目,需要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在分包前经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

7.5.4 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若招标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少于3人的,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标段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予以记录。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投标截止时间。

9.6.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是指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宣读内容、开标记录等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答复形式可包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不当场答复的,不能开展评标活动。

9.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包括评标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招标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以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报告招投标监管部门,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问题予以纠正。

9.7 投诉

9.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7.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章第9.6.1项、第9.6.2项、第9.6.3项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前项规定的期限内。


 

 

 

 

 

 

 

 

 

 

标 办 法


 

1.1 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采用评标办法类型

本次评标采用:■简单打分法(当有效投标人>5名时,则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百分制打分法。

 

2.1 保密要求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3.1 否决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

3.1.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1.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1.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1.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1.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若设定设计费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2)设计费投标报价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行为的。

3.1.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提交标书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要求;

(2)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暗标投标文件中作了标记的;

(4)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无法查询到,提供不了证明的。

3.1.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 否决投标流程

有上述情形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其进行符合性初审或评审时,应当作出正确判断,评委不得采取回避方式不发表个人意见。评标委员会确认否决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评委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也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 错误的改正

3.4.1 设计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3.4.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标办法一:简单打分法(当有效投标人>5人时,则采用评标办法二:百分制打分法)

■建筑工程项目

4.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对无效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

4.2技术标书(设计方案)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相关批文、相关的基础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功能、造型、经济和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

(1)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2)设计指标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的程度以及是否满足日照、消防、交通流线及出入口要求;

(4)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各功能分区及配置是否合理;

(5)环境提升的创意、空间处理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6)总体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

(7)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设计管理工作(服务措施)、设计费报价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4.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类推的方式打分,经分数汇总后,按总得分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  2  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4.4若出现中标候选方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针对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方案组织一次投票,一人一票,直至分出中标候选方案的先后顺序。

评标办法二:百分制打分法

4.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技术文件经评审、分数统计后再进行商务文件评审,商务文件评审采取明标方式;

4.2技术文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4.3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值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总得分最高的前 2 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      建筑工程设计评分表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一、   技术标部分(80分)

l

规划设计

4-10

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整体设计理念创新

2-5

符合标书提出的相关指标要求

 

2-5

2

总平面布局

9-26

总平面布局合理,符合项目功能特性

3-8

合理利用基地面积,与周边环境相辅相成

3-8

交通流线清晰,人车分流,出入口位置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要求

1-3

消防通道、登高面设置满足消防规范

1-4

满足环境提升的要求

1-3

3

局部布局

7-20

符合拟定要求(参照设计任务书)

2-6

功能分区明确

1-4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2-5

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

2-5

4

景观总体

4-12

总体创意、空间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对美观、环保、绿色有设想

4-12

5

停车场设计

3-8

设计布置合理,满足功能要求

1-4

设计经济安全,考虑周全

1-2

总体形式合理经济

1-2

6

其他

0-2

各专业说明详细,设计原则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设计深度要求符合

0-1

环保、节能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0-1

7

投资估算

0-2

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合理

0-2

二、   商务标部分(20分)

1

设计业绩

0-2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0-2

2

项目设计组人员及业绩

2-5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要求

1-3

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满足要求

1-2

 4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

2-5

中标后设计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人员承诺

2-5

5

设计费报价

2-8

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5分,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0.5 分(最多扣至2分),每下浮1%加0.5  分(最多加至8分)

2-8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工作结束后,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及格式

 

 

 

 

 

 

 

 

 

 

 

 

 

 

 

 

 

 

 

 

 

 

 

 

 

 

 

 

 

 

 

 

 

  


  

设    计   费   计   算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模或等级

工程概算投资

费率或定额

系数

设计费(万元)








注:工程设计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收取,国家收费标准无具体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建设项目廉洁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订立本廉洁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月、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向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记、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织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嘉定区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联席会议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区纪委、区监委一份,送交区建管委招标办一份。如甲方是代建单位的,需另送一份至法人单位备案。

委托方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传:

 

乙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

 

 


 

 

 

 

 

 

 

 

 

 

 

 

计 技 术 要 求

(设计任务书)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3、项目位置:嘉定区博乐路70号、72号、76号等。

4、项目设计范围面积:35840平方米,装修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

5、四至范围:东临博乐路,南至环城河滨水绿地、西至横沥河及汇龙公寓小区等、北至沙霞路。

6、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100万元。

 

二. 设计依据

1、设计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分区,配套完善、统筹规划,标准统一、设计规范。

2、主要设计依据:

1)上海飞联纺织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现厂环境提升项目报建的报告(2021-第01号)。

2)现行国家及上海市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等。

3)甲方对各阶段的设计要求。

 

三. 建设条件

方案设计必须满足有关设计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并做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指标、规范和标准,做好整体设计。

1、 布局要求:

2、 出入口设置: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出入口设置要求,符合交警部门审批要求;

3、 地上停车位:增加停车位的设计,总体停车位的数量不得少于当前233个。

4、 细部要求:使现厂整体环境得到提升的效果,包括流畅的交通流线、清晰醒目的指引标识、标新立异的沿街建筑墙面广告等。

5、 通用要求:材料选择、色彩搭配根据所在地气候及建筑风格选择;整体兼顾内外效果和注重各项隐私的保护,且植冠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楼层的日照。

6、 软景部分:适当采用大草坪空间;植物选择结合所在地气候条件易成活易养殖的植物;植物高低搭配、落叶和常绿搭配、开花的品种合理搭配,小品、特色绿化的搭配,做到四季有景。

7、 总体绿地率不低于22.9%。

8、 硬质景观:硬质景观应多考虑一些面积小,空间丰富、精致宜人的景观小品;控制规格和种类,选用市场常用规格。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它要求,同时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四. 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包含本项目所有的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装饰设计、结构设计、拆除、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弱电智能化、绿化景观、室外总体、沿街立面、指引标志、灯光和照明设计、建筑墙面广告标识设计等全过程设计。设计内容涵盖方案(含估算编制)、总体设计(含概预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全过程。

 

五. 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主管部门、上海市和嘉定区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应按区域特色园区标准进行设计,打造嘉定南门入城口新地标。

3、方案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形式、景观界面、地区风貌应既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园区规划及城市设计要求,又要符合功能需求,具有独特的设计品质和理念,充分体现园区特色。

4、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按《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14、J10716-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5、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根据道路及周边地块设计标高情况予以控制。

(2)景观界面:沿城市公共界面应注重建筑立面设计及景观设计。

(3)地区风貌:加强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建筑退界、功能业态等相互关系的规定。

(4)其他配建设施:应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确定位置及规模进行设计。

(5)应切实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尤其是干湿分离)工作。

(6)其他要求:需符合招标方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六. 项目使用功能

1、设计必须注重园区环境设计、建筑内外空间秩序、建筑空间布局的序列和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合理组织各项功能并处理好各功能区段间空间景观的衔接。同时要充分体现特色、低碳、绿色的特点。建筑外观形象、外观标识应符合园区特点,并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

2、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在使用上应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各功能分区既要相对独立,又要有机联系,又要便于统一管理。

3、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合理,环境美观舒适。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前留有一定的缓冲区。

七. 投标方案深度要求

方案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

按最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说明成本控制或园区氛围打造等。

方案总体构思: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设计方案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设计主题及立意。详细技术经济指标。

2、单体建筑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计;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

建筑结构设计说明

电气设计说明。

给水排水设计说明及给排水设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数量较大的挖填方、拆除等有较大影响的。

交通分析图,场地停车位的设计和布置,对停车位数量的合理性予以分析和说明。无障碍设计。

消防设计

弱电智能化

室外总体、绿化景观,景观分析图

沿街立面、建筑墙面广告标识设计

指引标志

灯光和照明设计。夜景照明分析。

其他需要绘制以及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本次设计范围面积

2

绿地面积

平方米


博乐路70号、72号、76号等

3

总体绿地率



4

机动车停车位



 

图纸内容

总平面图纸

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指北针、图纸比例、退界、建筑布置、周边道路、绿化环境、用地内道路宽度等;

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等。

设计分析图纸

(1)功能分析图纸

功能分区及空间组合。

(2)总平面和交通分析图纸

交通分析图应包括:主要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消防车通行道路、停靠场地及回转场地;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及垃圾出入口等。

(3)环境景观分析图纸: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

硬景部分包括地面处理、铺装和细部处理等。

园林部分包括园林建筑、围墙、园景墙、花池、步行小径、边缘硬质处理。

竖向设计及地表排水设计,地下排水管布置、排水方案等详细坡度计算及排水量等。

上水供应点的位置,供水设计。

植物包括树木、灌木、地被植物,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植物品种。

(4)日照分析图纸(必要时)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结果。日照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沿街立面图

(6)指引标志图

(7)弱电以及监控图纸

(8)灯光和照明图。泛光、园林、氛围照明的选择,灯具分布位置,包括主干道、行人道、绿化照明、停车场照明及地下管线、配电控制等。

(9)建筑墙面广告标识图

(10)给排水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方案设计招标的投标邀请函,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元),设计周期为    日历天。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按投标函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投标人(全称、盖章):                                     [1]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主要专业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签名并盖执业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    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    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    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工程的现场服务。

八、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

九、    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项 目 分 项 投 资 估 算 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工程量单位

造  价(万元)

































































































合     计



 

附件5、设计费计算明细表

设计费报价明细表格式

序号

工作内容

工程投资估算

设计面积

费率

设计费报价

总体部分





1

方案





2

总体设计





3

施工图



















专项设计





1

建筑设计





2

拆除





3

给排水





4

消防





5

弱电智能化





6

灯光和照明





7

室外景观





8

室外总体





9

沿街立面





10

指引标识





11

建筑墙面广告标识






其他补充项












其他设计/费用












  

附件6、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

设 计 费 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设计费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方案设计费


总体设计费


施工设计费


其他


合计


备注


 

注:1、表中多项设计报价均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2、表中内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3、其他项栏目所报设计费须在备案中说明该项的具体内容。


 

附件7、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项 目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投标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1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其他需

补充的情况

 










 

 

 

 


 

附件8、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拟 投 入 项 目 设 计 人 员 汇 总 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附件9、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拟投入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附件10、相关批复

1612164429(1)

 1612164465(1)1612164528(1)1612164486(1)


 

附件11、技术标封面

 

设 计 招 标

 

现厂环境提升工程

 

技 术 标 投 标 文 件

 

 

编制日期:  二0二一年三月

 



[1]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