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旭嘉苑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旭嘉苑装修工程 已由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首旭嘉苑装修工程核准的批复》(嘉发改核2020〔3〕号) 批准建设。目前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失败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为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配建房装修。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64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9万元,预备费122万元。
计划建设周期为 90天。
2.2建设地点
首旭嘉苑:嘉定区汇源路778弄21号、22号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审定修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审批修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专业分包设计等;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设计单位招标: ■设计方案招标 □设计单位招标
是否采用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进行投标筛选:
□采用
(1) 筛选条件:
①投标人的信用要求 ;
②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超过 项的;
③行贿犯罪记录要求: ;
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四项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
(3) 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1)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
3、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 9 时至 2020年 3 月 31 日 16 时(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资料至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
备注: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一楼。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平城路955弄3号楼
邮编:201800
联系人:王超杰
电话:5953270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
邮编:201800
电话:59918496-816
传真:5991849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