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嘉隆建发)
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上海嘉宝智慧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03月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 2
二、投标须知正文 -------------------------------------3
三、合同条件 ------------------------------------------20
四、附表:
1.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表九)
2.措施费明细表
3.项目经理简况表
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一 投标须知
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请各投标人注意。
序号 | 内容提要 | 内容规定 |
1 | 投标项目 | 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 |
2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03月10日至2022年0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
3 | 踏勘施工现场时间 | 时间:2022年03月10日至2022年0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自行踏勘 |
4 | 书面疑问 | 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5日中午11:00前 书面疑问提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传真:021-39523607 联系人:顾维维 电话:021-39523608 |
5 | 答疑会 (如有) | 答疑会时间:2022年3月15日下午14:00 答疑会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
6 | 投标截止/开标日期、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0日上午10:00 投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
7 | 评标日期、时间、地点 | 评标时间:于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
8 | 开标时需携带资料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在建项目为0的查询结果页面。 (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在建项目为0的查询结果页面。 注:以上复印件、查询页面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未带齐上述资料将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9 | 投标人须知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10 | 招标范围 | 暖通工程等 |
11 |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12 | 承包方式 | 专业承包 |
13 | 要求工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 |
14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整体一次验收合格 |
1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投标注意事项 | 见招标文件 |
17 | 最高投标限价 | 126.81万元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
代理公司: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
建设单位:上海嘉宝智慧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嘉宝大厦5-7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4099
代理公司联系人:顾维维 传真电话:39523607
二、投标须知正文
第一条、 总则
一.概述
1.1由上海嘉宝智慧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现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图纸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信誉高,质量好,工期短,造价合理”的施工企业来承包本工程的暖通施工。
1.2本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在本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中标施工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并将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本工程由上海嘉宝智慧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
2.2工程地址:泰业街150弄1-10号
本工程项目属上海嘉宝智慧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本次进行暖通工程招标。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项目。
三. 施工场地
3.1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行负责水、电接通至现场并装接表具。
3.2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道路和临时使用空间和周围环境情况,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补偿费用或延长工期要求,对于这种要求,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考虑。
四.工程招标承包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由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达到并具备使用条件。中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和移交有关部门。
五.工程承包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均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设计、包审核、包验收、包移交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5.2本工程由中标单位承建施工,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来完成,如发现这种情况,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六. 施工质量、技术要求和竣工验收:
6.1本工程有关嘉康园区二期7号、8号楼暖通工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竣工验收和移交有关部门。工程必须达到上述规定要求,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予以返修,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其返修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工期拖延以及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2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依据有效的设计文件进行实施,在自检的基础上,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验收。经招标方、监理方(具体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下道工序。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6.3本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标准,具体由投标单位自报,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投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6.4自承包单位进场之日起至竣工之日,在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安全、治安保卫、消防、场容保洁、现场管理(包括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等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具体要求在以后施工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6.5招标方要求施工区域内施工平面布局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并要有确保安全围护、隔离、防护、防水等措施,必要时招标方给予配合协调。
6.6中标单位的施工顺序和方案,必须事先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6.7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法规和规定,做好城建档案等相关工作。
6.8本工程的质量保质期根据总包合同。
6.9中标人需对现有设计进行复核,并自行考虑满足施工及使用和验收要求,不再因此产生额外费用。
七.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7.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
(1) 承包单位应对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负直接责任。
7.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围栏和围挡封闭的要求按市和区有关要求执行。
7.3 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
(1) 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施工单位的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和各种材料分类堆放、仓库、配电箱、消防用水、消防器材等所在位置。进场施工前积极与道路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沟通,由于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并引起其对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的,索赔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发包方将根据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罚。
(2) 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应严格分离,做到人行、车行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起到质量、安全、文明等宣传、警示效果。
7.4 施工管理要求
(1)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发放胸卡,胸卡须注明施工单位名
称、工种、职务和姓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卡上岗。
(2)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建立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
境卫生、防火管理、宣传教育七大系列的内业资料以及现场施工管理日记。
7.5 质量管理要求
(1) 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行政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2) 施工中应加强成品的保护工作,施工单位应订立责任措施。
(3)中标人须负责本工程的验收,并协调各单位配合做好验收的有关工作。
7.6 安全管理要求
(1) 对现场的各类安全围护设施以及各类脚手架、机械设备、用电装置必须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围护、机械、电器等设备或设施。
(2) 进行悬空作业或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保险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上。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委派专人实行现场保护。
(3) 施工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7.7 环境管理要求
(1) 生活办公区域内应设立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食堂,严禁无饮食作业健康证件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
(2) 生活办公区域内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宿舍和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
(3) 生活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生活垃圾箱,并做到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堆。
7.8 防火管理的要求
(1) 根据工地的施工内容和现场分布情况,应按照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配齐和配足各类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3) 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档等有效防火措施。在焊接施工时严禁同时进行有高浓度气体挥发的物品作业施工。
7.9 各施工单位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认真贯彻上海市和本区关于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文明施工与管理的各项规定,为维护和树立企业、工地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八.施工工期要求规定:
8.1本工程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接到建设方书面开工指令为准,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计划,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各自的优势自行测算其投标工期,并做出有依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8.2本工程正式开工日期由招标单位以书面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有关工程的施工、相关手续等各种准备工作可以进行。
8.3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和验收时间也作为工期累计。
九.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9.1参加投标单位的资质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9.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为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交的资料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9.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9.4、投标人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的,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施工企业须推选出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理人选,并向区建管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更换。
十. 材料供应情况及差价计算:
10.1凡施工用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10.2主要材料和安装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同意。
10.3本工程除甲供外的所有材料、机械器具、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
十一. 半成品、成品保护要求:
1.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在建工程的采取保护,造成的损坏由投标单位负责。
1.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自行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第二条、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本工程施工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可能不获考虑。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投标者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予以更正。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中任何错误本应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没有更正的,其导致投标错误的责任发包方不会承担。
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
2.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有问题需要澄清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在规定的日期之前送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书面答复将次日作补充文件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
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单位起约束的作用。
第二条、 投标报价说明
一. 投标价格
1.1 投标单位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1.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投标报价书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以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
1.3 本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126.81万元,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表九)报价的总价中应当包括措施费。
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 1.0 %的90%(即 0.9 %);亦不得超过乘以上限费率 1.15 %计算的上限费用。(最低费率与上限费率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明确),低于或超过都按否决投标处理。
1.6 总价措施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本工程特点、现场情况、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招标人发出的措施项目清单(可增加措施项目),自行投报所需计取的费用。一经中标,该费用视作已包含中标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不作调整。
1.7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投标报价书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1.8 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中标人须对现有设计进行复核,自行考虑以满足施工及使用和验收要求,不再因此产生额外费用。
所有材料、设备的检测、测试、试验费用,芯片购买、相关部门手续费在报价时含在材料综合单价中。材料检测费、消防设施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 投标价格编制依据
2.1 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
2.2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3上海市建筑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编制发布的《上海市建筑材料
市场指导价和上海市建筑市场价格信息》。
2.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增值税)》和《上海市建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执行。
2.5 规费
2.5.1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参与评标。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9]24号)。
2.5.2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土建部分)按该基数乘以1.96%计算;安装工程按该基数乘以1.59%计算(沪建市管[2019]24号)。
2.6 因设计变更等因素发生所有的材料、制品,在投标文件中已报价的材料、制品,按投标文件中的材料报价计取,在投标文件中未报价的材料、制品,中标人在采购订货前应征得招标人在价格、质量品牌等方面的书面认可后方可订货购买,竣工结算时凭招标人签证确认的价格并附发票复印件(必要时附原始发票)进行结算。
三. 材差及费率的计算原则:
3.1.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指到工地现场的价格)应参照市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和交易信息》。投标单位所报的综合单价、材料价一经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
3.2投标单位视现场情况以及质量、工期要求,并按工程量清单措施费的内容可自行投标需要计取的有关费用,但计费内容必须分列清楚,一并填入报价表措施费栏内。一经中标,该费用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四.工程量的计算和调整原则
4.1 结算时以施工图纸所规定的施工内容,计算其实物工程量。
4.2 结算时实物工程量的调整,必须经招标单位和有关审价部门审核认可。
4.3 由于招标单位和设计单位原因变更图纸,其工程量可按变更手续调整(结算时)。
第四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书综合说明;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表九);
1.3 报价预算书和材料价格表;
1.4措施费明细表;
1.5设计方案说明;
1.6设计方案现场平面图;
1.7承诺函,保证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审核、验收通过的承诺;
1.7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1.8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机械选用表;
1.9单独编制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列支费用清单;
1.10项目经理 (附手机号码、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施
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况;
1.11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1.12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及总工期;
1.13 保证书(不拖欠民工工资等);
1.14用工计划表和外来从业人员用工总数
1.15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书)的具体
要求编制,并一律用中文编写,纸张大小用A4,打印字体正文采用宋体4号,行距为单倍,内容齐全,图文清晰,装订成册,技术标页数控制在80页之内。有关表格要按规定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如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符合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校核,若发现其报价中有计算上的错误,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2.1 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改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书的报价。在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的报价,则其投标书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三.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保证金。
四.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1投标标函一式伍份装订成册(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正副本效力等同),投标书不得使用硬封面包装。标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装入档案袋内并密封,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并须在密闭袋正面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字样。
五. 投标截止日期
5.1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逾期视作中途退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开标、评标
一. 开标原则
1.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准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作否决处理。
1.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3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随带法人代表证书、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件不符合或不齐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按中途退标处理。
1.4 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则中止开标,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 投标书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三个月。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投标方不得撤回或对其投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 开标后,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对工程进行评标,评标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有关投标单位补充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各种资料,和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投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对此做出响应,对招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投标单位必须做出书面答复,但这种答复必须符合规定。
二、评标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1. 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造价人员章(或签字)并盖专用章;项目经理章(或签字)并盖执业章;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规定的;
2.凡不提交清单计价文件(或预算文件)的电子文件的投标书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高于投标限价126.81万元的。
4.本工程依据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规定,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1.0~1.1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必须在后附表中分别列出,总价填入措施费表中。取费以投标单位的建安费用(以投标标书汇总表为准)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报价低于最低费用的90%或高于上限,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确认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其资格与资格审查时有实质性下降;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包括并且不限于以下情况):
投标人未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或者投标人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者减少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E)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符合本工程要求的;
(F)投标人对合同条款出现重要保留。
1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出现欺诈作为;
1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和有关报价的要求;
13.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使得其投标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6中标后,中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与建设单位洽谈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承包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建设单位原因除外)。
(二) 评标办法: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l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用插入法。
(一)商务标评标打分:设置分50分
(1) 对投标报价进行一次性甄别,对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不再进行商务详细评审和技术评审。
a.(最高报价-次高报价)÷次高报价×100%≥5%的;
b.(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5%的;
(2)有效投标单位大于3家时:
1)计算基准价
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本工程商务标评分的基准价,该基准价得分为50分。
2)计算报价得分
商务评分价每高出基准价1%,得分在基准分基础上减0.5分,最少减至45分;
商务评分价每低于基准价1%,得分在基准分基础上加0.5分,最少减至45分。
(3)有效投标单位小于等于3家时:
商务标得分=C*【1-(投标人的评分价-最低投标人的评分价)/最低投标人的评分价】
其中:C为商务标满分值50分。
(二)技术标(设置分50分)
1.工期 2分:
(1)自报工期(以表九为准)达到参考工期60天,得基本分1分;
达不到参考工期不得分。有达到自报工期承诺接受经济处罚承诺者加1分;
(2)自报工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者,视不响应招标文件,则不得分,作否决投标处理。
2.质量等级3分:
(1)自报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者,得1.5分;报“不合格者”不得分,报“合格”者只得1分。
(2)对自报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且有具体措施并作出经济处罚的另行加分。
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金额为合同总造价的2%执行)的加1.5分;达不到上述处罚金额者加1分、无处罚承诺者不加分。
经济处罚承诺必须在投标汇总表(表九)的主要说明中列明,否则不得相应分。
3.施工组织设计45分:(26~45分)
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编制说明和施工方案 6.0—10分;
(2)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设置分 4.0—7分;
(3)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设置分 4.0—6分;
(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保证措施设置分 4.5—7分;
(5)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配置情况: 2.5—5分;
(6)项目经理资格、能力和施工管理机构配置: 2.5—4分;
(7)与各单位配合协调措施及方案 2.5—4分;
(8)标书总体质量分: 0.0—2分。
注: 在投标书中如提供与工程项目无关内容的,在评标办法中标书总体质量项内处理;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各个方面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三)评标、定标原则
1.评标小组组长缺席评标无效,其他评标小组成员缺席,经评标小组组长同意,可在评委专家库中重新抽取,并报区招标办审核通过。
2.打分原则: 各评委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各自打分,在评标全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分别评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小组组长根据各评委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打分进行算术平均值,汇总出商务标和技术标总得分,得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如出现最高分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中间用插入法。
4.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请投标单位进行标书的询标澄清,询标时间另行通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附件
投 标 承 诺 书(2013版)
(本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本投标函附录A所载明的投标总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工期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质量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A、附录B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A、附录B,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名称: (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单位工程名称 | 报 价(万元)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 暂估价 | 社会保险费(万元) | 备注 | ||||||
总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 | 其他项目报价 | 措施费报价 | 规费项目报价 | 增值税项目报价 | ||||||
合计 | |||||||||||
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2自报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保质量 。 质量、工期奖罚条款: 3安全文明措施费(万元): 4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
4 | 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 |||
5 | 分包 | 见拟分包计划表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8 | 质量标准及违约赔偿承诺 | |||
9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
10 | 预付款额度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简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务 | 职 称 | 手机号码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