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招标公告

企业名称:住房集团 发布时间:2024-11-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227)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资金100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公租房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工作内容为南部区域的日常(专项)维修,包含东部片区、南部片区、西部片区(江桥镇、南翔镇、马陆镇高台路以南-G1503以南、安亭镇、外冈镇)共有房屋2960套,建筑面积250083.76平方米。服务期限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须贯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嘉纪(2018)11号文”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8)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9)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11月 27日 09 时 00 分到2024年12月 3日 16 时 00 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工作日上午 09 :00-11:00,下午13:30-16:00 至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公告发布期间打印的近一个月受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以支付宝方式至本公司财务室支付,开票信息请自行准备好后递交给现场经办人,请知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 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 3335 号一楼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 3335 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公租房项目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公租房南部区域日常(专项)维修单位,工作内容为南部区域的日常(专项)维修,包含东部片区、南部片区、西部片区(江桥镇、南翔镇、马陆镇高台路以南-G1503以南、安亭镇、外冈镇)共有房屋2960套,建筑面积250083.76平方米。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项目工期:3日内完成维修工作或在协商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6、项目限价:本项目采用上海市2016定额计价方式结算,计价原则详见项目需求中的计价原则,采用费率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100万元/2年)

7、质保期:2年、详见合同

8、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9、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 号文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10、按沪建招[2019]6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人代表当场不签署承诺书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1、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现场活动的人员,在场所内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随意走动或擅离座位。

12、投标单位联系人须保持联系电话在工作时间内畅通。

13、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14、本公司不提供停车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平城路955弄3号楼

联  系  人:王超杰

电      话:5991611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

联 系 人:庄佳琰

电    话:5953956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