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舒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委托,对数据中心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软件开发、维护的安全体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
2. 项目编号:SN24N161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据中心是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平台,成立于2014年。归上海市经信委业务指导,2014年编制了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地方标准,该标准在2016年经完善修改上升为国家标准。
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包括以下部分:
Ø 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企业端
Ø 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管理端
Ø 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大屏
4. 服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
5. 服务期限:8个月。
6. 预算金额:200万元。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99号203室参与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盖章、签字齐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公章);
(5)本项目售价:8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上午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上午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99号202室。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
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 3层
电话号码:186 0214 2835
联系人:李程
2、代理机构:上海舒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99号203室
电话号码:69901592
传真号码:69901592
联系人: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