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旺路(玉川路-百泉路)道路及桥梁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202JD0177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欣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8******5208 |
招标人地址: | 嘉定区嘉新公路226-1号 | ||
招标标段名称: | 汇旺路(玉川路-百泉路)道路及桥梁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嘉定区汇旺路(玉川路-百泉路) | ||
工程概况 |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道路全长约422米,红线宽度为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横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0米(绿化带)+15.0米(机动车道)+2.0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3.0米(人行道),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人行道采用同质砖,新建桥梁1座,跨径(16+16+16)米。实施排水工程,同步实施标志标线、路灯、信号灯等附属工程,实施电力、信息、上水、天然气等公用管线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4594.68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782.56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2779.17万元人民币 | ||
计划施工工期: | 336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2、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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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 180 天。 | ||
业绩要求 | /(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投资项目:■是 □否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_%。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否 □否 3. 其他: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清单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主标段应包含批量招标所有标段技术标内容,技术标评审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 ■否 | ||
投标人筛选(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 □采用 1、筛选条件: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23:59:59至2025年01月02日 23:59:59(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舒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艳萍 | 联系电话: | 6990159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澄清低价法除外)(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30:00 □澄清低价法的技术标开标时间(同技术标递交截止时间):_ 澄清低价法的商务标开标时间(同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技术标完成澄清后公告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且该公告发出到商务标递交截止之间不少于5日)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其他发布公告媒介名称}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报名成功的单位请自行下载图纸,下载后请将原后缀名为.PDF格式的文件修改成.rar格式后方可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