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别 | 权力事项 | 责任事项 | 设定依据 |
1 | 行政审批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3 | 接收申请材料时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接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
4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5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6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7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8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9 | 企业不实资产核销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10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11 | 明知行政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审批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12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13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14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15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16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7 | 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18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19 | 明知行政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审批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20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21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22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23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24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25 | 企业产权转让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6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27 | 明知行政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审批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28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29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30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31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32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33 | 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新设、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34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35 | 明知行政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审批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36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37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38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39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40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41 | 企业改制、重组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42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43 | 明知行政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审批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44 | 行政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
45 | 行政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
46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
47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七条 |
48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49 | 行政检查 | 企业物业出租监督检查 | 检查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
50 | 检查内容超出规定内容的 |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
51 | 行政规划 |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52 | 在规划审核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53 | 其他权力 | 对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实施考核并确定薪酬方案 | 对企业业绩审核把关不严、玩忽职守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54 | 在确认考核结果和确定薪酬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55 | 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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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
57 |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 审核不严造成发证内容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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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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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不予产权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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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61 | 企业公司章程审核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司章程审核申请不予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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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审核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63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64 |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
65 | 企业非主业投资项目核准、主业投资备案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申请不予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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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明知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企业对外投资请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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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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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企业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69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企业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70 |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
71 | 企业清产核资审核 | 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不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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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明知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情况下,给予结果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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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区国资委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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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75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审核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76 | 企业对外担保审核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申请不予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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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明知审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企业请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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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审核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79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企业对外担保业务审核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80 |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 对不符合财务核销条件的同意企业核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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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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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审核职责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83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84 | 企业预决算审核 | 在对企业财务预决算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 |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85 | 明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通过预决算审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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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87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企业预决算审核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88 | 企业分类审核 | 对企业分类审核把关不严、玩忽职守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89 |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
90 | 在对企业分类审核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91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企业分类审核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92 | 企业捐赠审核 |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捐赠事项予以备案、核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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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94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企业捐赠备案或审批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95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捐赠申请不予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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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企业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审核 |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更新公务用车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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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更新公务用车申请不予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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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99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审核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00 | 对国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信访处理 | 行政机关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条。 |
101 | 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条。 |
102 |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条。 |
103 |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二条。 |
104 | 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二条。 |
105 | 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二条。 |
106 | 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三条。 |
107 | 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 《信访条例》,第四十三条。 |
108 |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109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四)项 |
110 | 未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
111 |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112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四)项 |
113 | 未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