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7-0024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4月17日 | 文 号: | 嘉国资党委〔2017〕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党委〔2017〕9号关于张燕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党委(党总支),西上海集团、烟草公司党委,委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区纪委《关于张燕同志任职的批复》,经区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张燕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