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9-025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19]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2019]13号关于印发《2019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属企业监事会:
《2019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已经区国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9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嘉定国资改革19条意见”、区国资两委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根据《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外派专职监事履职清单》,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改进工作措施,为区管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1.着力推进企业下属公司监事会制度建设。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区管公司在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成立监事会的下属子公司成立监事会后,上级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下属子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指导。各公司要重点抓好二级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初步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行动、有效果。
2.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在有效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监事会现有工作制度进行必要修订、补充和完善,不断探索监事会工作新方法、新领域。加强企业各层级监事会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母子公司监事会的业务联系和工作联动。
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3.重点落实日常监督。以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为抓手,重大决策为重点,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企业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等开展日常监督,实时、动态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深入检查企业投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等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资金流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高监督工作时效性。
4.有效开展专项检查。聚焦重点企业、重大事项、关键环节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源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探索监督检查的有效途径。针对企业管理运营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开展重点专项检查。针对巡察、审计和督查中发现问题企业整改方案落实结果进行专项检查,结合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认真分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潜在的风险,客观评价企业存在的问题。对企业采购行为是否符合《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程序运行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需形成专项报告报国资委。
5.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落实整改、反馈结果”的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闭环,逐步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在企业的运用。加大与公司交换意见的力度,把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成果更有效地转化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改善和推进工作的依据和动力。
6.配合区国资委开展外派监事工作。积极探索监事会团队的有效工作方式和途径,逐步完善“外派为主、内外结合”的监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双重力量。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履职能力
7.提升监事会队伍素质。围绕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针对监事会监督检查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监事会队伍整体素质,丰富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8.探索监事会工作方法。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把握出资人监督定位,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方式,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学习好的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例会,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