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9-047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投[2019]2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投[2019]23号关于同意工业区集团投资合作组建上海新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投资组建“上海新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嘉工司〔2019〕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投资合作组建上海新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注册资本暂定4080万元,其中你司出资2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上海联和日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固体氧化物高温电池技术”无形资产方式出资。双方股权比例按照无形资产的评估价格确定。
二、请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操作,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设立后请将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报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