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25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2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20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区属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区属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切实保障国有(集体)资产运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财务管控,切实担负起出资人职责,维护好企业财务运行安全。
二、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各级财务人员、企业员工的从业管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自身职业能力、执业素养的培养,严格遵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三、各企业要重点加强对企业营运资金、投资、筹资、担保、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重要财务管理事项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监督、分析等重要财务管理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和管控措施。
四、各企业要全面梳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
五、各企业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财务管控审批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审批流程。
六、各企业要建立并完善财务风险发现机制、管理流程督查机制,制定各项财务管理风险应急处置方案。
七、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财务、法务、审计、纪委、监事会等企业内部核心机构的应有作用。
八、区国资委(集资委)将持续强化对区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依据《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据各项国资监管制度性文件规定、《嘉定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的13类责任追究事项和相关责任处理规定,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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