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24-004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24]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202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各区属企业:
根据区纪委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有效规范区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公务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担负起出资人职责,确保企业公务用车运行和管理安全。
二、按区纪委要求,各企业所有公务车辆(一般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都要严格执行《嘉定区区管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嘉国资委〔2018〕14号)的各项规定。
三、2024年2月29日之前,各企业下属所有公务车辆都要进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喷涂明显的车辆外观标识,同时完成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系统的安装和更新升级工作。
四、2024年3月31日之前,各企业下属所有公务车辆都应纳入嘉定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与监控平台,依托大数据赋能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属企业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如企业有特殊情况,有车辆不喷涂标识或不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请以书面形式将情况说明于2024年2月20日之前报送至区国资委产权管理与评估事务科,经与区纪委商议后确定处置方案。
六、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1、区国资委产权管理与评估事务科:施晓萍,59982743, 138******6821;沈奕瑶,59103176,136******3373;
2、北斗卫星定位安装及平台联系人:徐文,159******6409。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