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6-0024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6年04月29日 | 文 号: | 嘉国资党委[2016]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党委[2016]15号2016年嘉定区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各区管企业党委(党总支),西上海集团、烟草公司党委,国资委机关党支部:
根据区委办印发的《2016年嘉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总体工作方案》(嘉委办发〔2016〕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嘉定区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为推动2016年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按照区委要求,抓好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三个环节,着力构建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责任分解体系;着力构建运行顺畅、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构建公开公正、切合实际的考核机制;着力构建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
二、真懂真信真明白,做到“知责明责”
1、知形势明情况。通过组织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上讲台,讲廉政党课”活动,使各级责任主体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查摆问题,使各级责任主体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深入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新精神新要求的自觉性。
2、梳理问题清单。结合巡视、清产核资、信访、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考核以及调研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分析,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3、制定责任清单。根据“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坚持“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国资委党委和区管企业党组织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制定“一人一表”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明确每个人的职责范围、管辖项目、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汇总形成责任清单。
4、开展签约告知。根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传导链条。坚持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和压力一直传导到基层党支部,通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做到各级党组织“层层有责”。
三、真抓真管真担当,做好“履责督责”
(一)强化担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1、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始终牢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不仅要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而且要抓执行落实和检查考核。
2、强化班子带头作用。国资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始终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执行制度的表率和责任担当的表率。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以上率下、以上促下、以上带下,为基层树立榜样。
(二)强化履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
1、明确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2、选好用好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积极支持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充分听取纪委对拟提人选的意见。要严格落实“四个凡提”要求,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3、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约束常态性管理机制,防止“提拔后生病”。标准上,要把的更严。对照党章规定,对照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从业规定、党纪处分条例,不能有丝毫放松。理念上,要关注日常。对干部的思想作风,要常了解、常掌握,发现问题,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及时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化为大问题。方法上,要落到制度。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管做,列出“红线”和“底线”,严抓制度执行,让干部不敢乱为,也不能乱为。环节上,要抓住要害。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真空”的环节,抓住涉及财产性利益的环节,提前防范、全程管控。对象上,要盯住重点。一个是“一把手”,另一个是重要岗位干部。要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范围延伸到科级干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处级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深化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落实好提醒、函询、诫勉、谈心谈话等制度。
4、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完善职务消费、业务支出等制度,使制度成为硬约束,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重点查办发生在企业整合重组、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和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对那些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绝不姑息。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5、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力支持执纪执法,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委机关党员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积极支持和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强化督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强督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力度,将下级党委(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动态化监测管理,加强日常督查,各级党委应定期了解、抽查责任项目以及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落实不力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重考核。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嘉定区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加强对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确保主体责任始终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心中绷紧的一根弦。
四、真严真查真问责,做好“述责问责”
1、开展述职述廉。综合运用定期报告和廉政约谈两种手段,着力强化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的掌控力度。年末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企业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履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各基层党委书记按照《述责述廉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上级党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2、通报检查结果。制定和实施《嘉定区国资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公示制度》,每年年底将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通报,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3、强化结果运用。对党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列于末位的,视情由区国资委党委约谈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时,把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干部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视情提出调整不适宜继续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议。
4、加大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都要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要按渎职追究责任。
五、抓早抓小抓经常,落实“三项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雷厉风行抓贯彻。根据区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目标管理,细化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尽快研究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和工作项目,并落实到每个领导人员、每个承办单位,落实到职能部门,按照方案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做细做实、早出成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加快落实推进。健全制度抓落实。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班子认真负责、党委书记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健全与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机制,健全国资国企系统之间的互动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3、加强督查考核。形成合力抓督查。发挥纪委(监察)、监事会、审计、干部管理、业务管理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落实监管责任。要把责任项目推进情况,纳入日常督查范围。把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