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6-0032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6年06月08日 | 文 号: | 嘉国资党委〔2016〕2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党委〔2016〕20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专职董监事管理中心、清产核资事务管理中心,各区管企业,西上海集团党委、烟草公司党委:
《嘉定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已经区国资委党政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嘉定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进工作交流,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特制订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
一、联系内容
(一)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上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宣传国资国企改革最新政策举措,及时发掘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并予以总结和推广。
(二)了解情况。重点了解区委区政府和区国资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在企业的落实情况;了解所联系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经营策略、发展思路等情况;了解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指导。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国资委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全面各项目标任务;督促指导企业深化改革,特别是做好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内部资源整合、劣势企业退出等改革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转型升级;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对审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信访维稳突出问题的排查、稳控和化解工作。
(四)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改革改制中遇到的法律、工商、税务、资金、产权转让、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企业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听取意见。注意听取企业对区国资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建议;围绕企业党建和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对策。
二、联系方式
(一)定期联系。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区属企业,一般每季度深入联系点不少于3次。企业召开的年度会议、董事会,开展的各类活动,可根据内容邀请联系领导参加。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及时反映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提出相关建议。
(二)深入调研。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深入企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发现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共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三)及时反馈。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政班子会议通报联系工作情况和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提交区国资委领导班子讨论研究。
(四)牵头落实。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牵头协调联系企业需要区国资委办理事项的跟踪落实。如遇到企业向区国资委请示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无明确业务归口情况,由对口联系的委领导协调处理。
(五)动态管理。对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联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企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内容。
三、纪律要求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期间,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不得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领取任何报酬和接受企业的礼金礼品。如发现吃拿卡要情况,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嘉定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分工表
附件
嘉定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分工表
姓 名 | 职 务 | 联 系 企 业 | |
沙建秋 | 主任、党委副书记 | 绿洲控股集团、嘉宝集团 | |
金惠萍 | 党委书记 | 国资集团、烟草公司 | |
汪巍忠 | 党委副书记 | 城发集团、西上海集团 | |
张嘉辉 | 党委委员、副主任 | 新城公司 | |
张雪华 | 党委委员、副主任 | 汽车城集团 | |
陆 琴 | 副主任 | 工业区集团 | |
冒国建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交发集团 | |
郑爱华 | 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 新嘉商投公司 | |
徐 庆 | 党委委员 | 嘉加集团 | |
姚洪兴 | 党委委员 | 公租房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