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1304000-2017-0020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7年04月10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17﹞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2017﹞13号关于印发《2017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属企业监事会:
《2017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已经区国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2017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7年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指导,按照“嘉定国资改革19条意见”的相关要求,以落实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区国资两委年度工作要点为重点,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完善机制,创新服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和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年度中,为加快区属企业创新转型步伐,增强国资国企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明确职能定位,强化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将监事会工作融入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扎实推进监事会各项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监督,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实现监事会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
二、深化监督过程,重视成果运用,不断提升监督有效性
1、进一步深化日常监督。以重大决策为重点开展事前监督,督促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重点开展事中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国资监管制度、薪酬发放、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干部提拔任用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以督促公司整改存在问题为重点开展事后监督,促进企业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控,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避免同类问题的重复产生,保证公司重大改革、重要投资项目公开、公正实施。
2、有效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且将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相结合,认真分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潜在的风险,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并以专项检查报告的形式上报。
3、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重视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做到对每个重大问题的处理,有建议、有落实、有反馈、有结果,使监督与整改环环相扣,有机结合。加大与公司交换意见的力度,把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成果更有效地转化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改善和推进工作的依据和动力。
4、及时反馈重大事项。实时、动态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深入检查企业投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等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资金流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高监督工作时效性。
5、跟踪出资人关注的事项。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参照《嘉定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手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或出资人关注的事项,报国资委领导同意后可由企业监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深入追踪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作出分析判断,及时反馈报告。
6、认真规范会议制度。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定期会议一年不少于2次;代表监事会签署监事会决议、监督检查报告和各类专项报告,及时上报区国资委董监事中心,并对决议和报告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三、认真学习,坚持原则,进一步提升监事会队伍综合素质
积极参加监事业务学习培训,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提高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自觉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保守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努力塑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高素质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