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3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生效日期: | 2018年04月25日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18]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国资委[2018]7号关于印发《2018年嘉定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现将《2018年嘉定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嘉定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
一、安全基础业务(40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分)
1.年度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计划。每少1家扣0.5分,总分2分。
2.与下属企业签订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每少1家扣0.5分,总分2分。
(二)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部署(7分)
1.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参加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4次,其中不包括对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每少1次扣0.5分,总分3分。
2.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企业安全、维稳工作检查,主要领导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带队不少于4次,其中不包括对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每少1次扣0.5分,总分4分。
(三)安全隐患排查化解(20分)
1.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排自纠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全年自排自纠不少于6次。每少1次扣1分,总分6分。
2.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隐患排查化解情况(报告、总结等)。每少1份扣0.5分,总分7分。
3、对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每1次扣1分,没组织整改1次扣2分,总分6分。
(四)应急管理工作(6分)
1.按规定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防控、安全事故、防汛防台、反恐怖防范等应急预案。每少1份扣0.5分,总分1分。
2.根据预案集团层面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1次防汛防台演练,1次反恐怖维稳演练。每少1次扣1分,总分3分。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未建立责任制和规章扣2分,未落实扣1分,总分2分。
(五)安全教育宣传(3分)
1.动员和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不足90%扣1分,不足80%扣2分,总分2分。
2.加大安全宣传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未开展活动1次扣0.5分,总分1分。
二、事故防控情况(60分)
(一)事故控制(40分)
1.生产安全方面: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或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发生人员重伤及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下事故,减少工伤等事件发生。每亡1人扣10分,每重伤1人扣5分,每损失20万元扣1分,总分20分。
2.消防安全方面:杜绝和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控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或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事故,减少发生人员重伤及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下事故。每亡1人扣10分,每重伤1人,扣5分,每损失20万元扣1分,总分20分。
(二)事故处置(20分)
1.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扣5分。
2.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扣15分。
三、一票否决
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3人以上亡人事故或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除本考核项目不得分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作降一等级处理。
四、评分说明
(一)区国资委根据2018年《嘉定区国资系统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的安全工作,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汛防台等《嘉定区国资系统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所含内容。
(三)关于考核项目的扣分,没有特别说明的,不设上下限,但其中设置基础分值的考核项目,扣分以扣完基础分为止。
(四)考核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