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部分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点击数:次
嘉府办发〔2015〕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区管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部分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关于部分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嘉定国资改革促进区属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14号)精神,稳步推进本区国资国企改革,根据《嘉定区国企改革优化整合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范围
本次产业板块整合的范围为国资集团(含区集经社,下同)、绿洲控股集团、新嘉商投公司,以及目前仍委托部分委办局监管的区属企业。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通过对国资集团、绿洲控股集团、新嘉商投公司和委托监管企业的产业板块整合,推动国资集团、绿洲控股集团、新嘉商投公司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收缩国资集团产业领域跨度,解决主业不突出和资本比较分散问题,使其成为推动本区科技产业创新的区域性金融服务控股集团;促进绿洲控股集团转型,解决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缺乏龙头企业的问题,使其成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投资运营的集团公司;做大新嘉商投公司,解决业务单一、资本不足问题,使其成为国资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载体。
(二)原则
1.功能定位为依据的原则。根据《嘉定区国企改革优化整合方案》确定的国资集团、绿洲控股集团、新嘉商投公司功能定位,结合三家企业所出资的企业、委托委办局监管的企业经营现状,实施产业板块归类、公司归并的整合。
2.整建制划转的原则。根据二级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经营产业特点,实现整建制划转,包括划转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对外投资的股权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3.稳妥高效的原则。本次整合工作采用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办法,对目前已确定注销关闭的企业,原则不纳入本次整合范围,由原区管公司按照原来工作计划办理关闭注销手续;对目前委托委办局监管的企业,列入整合方案,但暂不整合,待条件具备后,成熟一家,划转一家。
三、方法和内容
(一)方法
采用股权无偿划转调整的方法,实施产业归类和企业归并,原则上不进行股权有偿转让和补贴。操作方法为:先实施企业划转,后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接收单位负责、划出单位配合。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划入净资产以2015年9月30日清产核资的核准数为准。
根据《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工作实施方案》(嘉府发[2014]37号)精神,委托监管企业的出资人先行调整为区国资委,暂保留原委办局的委托监管,争取3年内完成脱钩,待条件成熟时,再由接收单位组织实施清产核资。
(二)内容
1.国资集团(集经社)。划出新农村建设、资产管理及改制企业社会保障托底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和机关服务管理板块,保留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运营板块。调整后,保留在国资集团(集经社)的有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详见附表1),2014年12月31日合计账面资产总额105.36亿元、净资产21.85亿元、净利润1.02亿元。
2.绿洲控股集团。划入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板块,具体有上海奥林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详见附表2),划入企业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5.72亿元、净资产3.04亿元、净利润1982.98万元。
3.新嘉商投公司。划入新农村建设、资产管理及改制企业社会保障托底服务板块和职能,具体有上海嘉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详见附表3),划入企业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7.59亿元、净资产2.46亿元、净利润-1271.76万元。
四、步骤和进度
(一)方案制订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
在调研摸底、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关于部分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0月上中旬)
成立嘉定区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产业板块整合工作推进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宣布整合方案,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强化纪律,正式启动整合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
一是10月15日前,由区国资委出具划转通知,选定中介机构指导企业清产核资,区审计局提出清产核资审计要求。二是10月31日前,在中介机构指导和参与下,企业完成清产核资自查工作。三是12月10日前,中介机构实施、区管企业推进小组配合完成资产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清产核资阶段工作汇报,协调处理发现的问题。四是12月10日前,中介机构出具清产核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产权界定报告,区审计局出具不实资产核销经济鉴证审计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区国资委牵头完成不实资产核销;12月20日前,中介机构编制出具清产核资核准数的合并报表并指导企业完成账务调整和合并报表的编制。五是今年年底前,办理划转企业的正式移交手续。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一是2016年1月10日前国资集团、绿洲控股集团、新嘉商投公司分别完成本次产业板块整合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2016年1月31日前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完成专项检查。三是2016年2月28日前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手续。四是2016年3月31日前区管企业编制内部板块整合重组方案报董事会决策后,报区国资委备案。相关企业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内部整合方案,实施企业内部的整合,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委托监管企业要逐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在2017年底前启动与委办局的脱钩和产业归类划转工作。
五、要求和纪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嘉定区区属企业产业板块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监察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次产业板块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相关单位和企业的产业板块整合工作推进小组由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力落实股权、人员划转移交、清产核资和企业稳定等工作。本次产业板块整合,对于优化我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创新国有资本分层分类管理、提高区管企业专业化运营水平、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创新转型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加强统筹谋划、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整合工作各环节工作重点和进度,对重大事项和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负责和指导下属企业和划入企业的清产核资和整合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如实反映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上报的数据、事项进行核准,对发现重大问题协助中介机构调查取证,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确保上报的每一笔损失都有可靠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要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的工作原则,全程介入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认真审核企业自查的数据和不实资产的申报依据,客观准确地出具经济鉴证意见,并对企业清产核资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强化督查,严明纪律
各企业要顾全大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做好企业整合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员工的思想工作,确保企业的稳定。在整合过渡期内,各相关企业不得虚报瞒报企业情况、隐匿和擅自处置企业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突击提高人员工资福利。企业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好经营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运转的连续性,过渡期内划转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要及时与接收企业沟通,重大经济行为由接收企业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执行,划出企业的上级企业要积极配合,确保企业平稳交接。要坚持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国有(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保留在国资集团(集经社)的企业名单
2.划转至绿洲控股集团的企业名单
3.划转至新嘉商投公司的企业名单
2015年9月25日